第1章国际商法导论1概念:P1--调整对象:国际商事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国际商事关系--不是一部国际通用的法规,而是一系列法规的总称--指的是私法主体间的商事行为,不包括国家间的商业往来2法律渊源:表现形式1)国际贸易方面的条约或协定例: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国际商业(贸易)惯例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3)国内法(主要是各国民商法)3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1)大陆法系ContinentalFamily--发源:罗马法2)英美法系CommonLaw--发源: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英国法律: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美国法律:联邦法,州法3)两大法系的差别:A大陆法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法典化英美法以判例法为主要标志:维持先例例:Krellvs
Henry(1903)B大陆法:从一般到个别英美法:从个别到一般C大陆法: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英美法:以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D大陆法将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两部分英美法传统上将法律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两部第2章国际商事关系的主体及其法律地位1国际商事关系的主体1)自然人:P16A自然人的权利能力(P16)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B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17)满足条件:年龄—必须是成年人理智—精神正常•C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P32(4)•英国法:是否对未成年人有利,何为必需品•法国法:是否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意见•德国法:取决于父母是否同意,纯获利的合同除外
•中国法:三种情况(P21)1)自然人2)法人A定义:P24B法人的种类C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开始,同时停止(比较:自然人的权利与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它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3)非法人组织4)国家(司法豁免权)第3章比较合同法3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狭义:债权合同(法、日、英、美等)•广义:债权合同、物权合同(如设定抵押权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