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2012级护理1、2班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护理系2012级三年制护理1、2班国家和院系助、补、奖、贷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也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5号)要求以及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年制高职)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暂行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发放暂行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院系和班级实际情况,切实帮助医学护理系2012级三年制护理1、2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院系多年来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实施办法
一、评议小组组长:陈昌副组长:李莹兰、常晓丽实施负责人:谯龙、郑晨、陈琦、何宏志成员:钟乐、张跳、李皓琪、王婧、李蓉郭小娟、高真真、晏锦、柴馨妮、方婉、田甜甜、申静、王玉娟、张婷、杨静玲、袁兰二、助、补、奖、贷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校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和伙食补贴以及其他各类助、补、奖、贷标准按学院每生每年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评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班级与和谐校园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确保国家省市和院系各项助、补、奖、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