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立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从2001年开始试行,2006年6月建设部下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建住房[2006]150号)文件,开始正式实施
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产业化基地的建立,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优势,集中力量探索住宅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研究开发与其相适应的住宅建筑体系和通用部品体系,建立符合住宅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促进住宅生产、建设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通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实施,进一步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产业化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开发企业联盟型(集团型)、部品生产企业型和综合试点城市型
至今,在全国先后批准建立了25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包括(按批准时间顺序):1、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青岛海尔集团3、正泰集团4、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5、长沙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6、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7、万科企业股份公司8、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9、深圳市人民政府10、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3、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黑龙江宇辉建设集团15、广州松下空调电器有限公司16、深圳市嘉达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7、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18、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沈阳市人民政府20、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1、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潍坊国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23、上海城建(集团)公司24、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大连花园口经济区26、威海丰荟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