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第十一讲国际结算票据(上)--汇票一、票据概述:1、票据的定义: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2、票据法:英国票据法、日内瓦统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二、汇票的种类、流转与缮制(一)汇票的定义: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汇票一式两份,两张正本,付一不付二,先到先付
(二)汇票的基本当事人:1、出票人(drawer):写成并交付汇票的人
汇票的主债务人
一般是出口商
2、付款人(drawee,payer):是出票人在汇票中指定的、在收到汇票提示时进行付款的当事人
签名后成为主债务人
在托收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是买方,在信用证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行或其它指定的银行
3、收款人(payee):是从出票人手中获得汇票的当事人
一般是出口商指定的银行
(三)汇票的内容1页货款收付结算票据支付方式汇票、本票、支票汇付、托收、信用证1、票据的名称:汇票必须表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汇票中必须要有无条件支付委托的文句,不能将其他行为的履行或事件的发生作为其先决条件
如果汇票上规定有如“如果某公司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即支付其金额10000美金”“于货物抵达目的地后付款”等附加条件或限制,则该汇票无效
但是,汇票加注出票条款是用以表明汇票的起源交易,例如“按某号信用证开立”、“按某合同装运货物”等,并不构成支付的附加或限制条件
DrawnunderSHIPMENTOF330CARTONSCOTTONTEATOWELSASPERS/CNO
ST303(托收项下的汇票)DrawnunderNATIONALPARISBANKL/CNO
TH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