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2011年项目--外审中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标准的意见汇总2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9
1:(强条)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
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
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
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
上海《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7
4(一般标准)上下窗间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
00h,且高度不小于0
90m的不燃烧体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9.4.2(强条)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
上海标和国标一样,上海标不是强条★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3.1(强条)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包括多、高层,联排住宅)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2、3、6(强条)地下储藏室按丙类库房计,应设乙级防火门
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5.3.1(强条)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31建筑入口;(坡道)(1200,1500,
1:8~~1:12)2入口平台;(宽度、坡道、高差)(1500,2000,15)3候梯厅;(宽度)(1800,2100)4公共走道;(宽度)(1200,1400)5无障碍住房
(无障碍住房是否设置应有业主的书面意见)***每年都有某个方面有问题被查到
5.3.3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
Om江苏省住宅标准:除2
0M的要求外(强条),对6层及以下的住宅入口平台宽度有不应小于1
5Om的要求(强标)
6、首层楼梯间、出口:1、首层楼梯间地上和地下部分未做防火分隔
GB50045-95,6
8《高规》(强条);2、(住宅)首层楼梯间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或将对外出口设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