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资经营监管问题的思考这部分农资经营者多为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县种子公司的退休人员,为获取利益,他们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以及以往工作期间蓄积的人脉,销售某个单一的农资品种
他们采取的是半赊销或全部赊销的方式,虽无售假、售劣行为,但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属无证照经营
外省市不法经营者在XX县区村屯的游击式销售
这部分农资经营者往往以个别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经营户为依托或借助在本县农村的人脉关系进行虚假宣传,售假、售劣的比重相对较大
他们往往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是做出诱人的承诺,以骗取农民的信任
这部分经营者遵循“打一枪”换个地方的经营理念,因此,销售全部实行现金结算,从不赊欠
这类经营者易使农民消费者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害
一、走村串户农资经营行为的利弊分析对走村串户销售农资行为如不分青红皂白的全盘否定,有失公允;如一味盲目乐观、一概予以肯定与支持,也不尽科学,必须权衡利弊,实施有效的引导与监管
(一)走村串户农资经营行为带来的好处
一是为广大农民购买农资商品提供了方便
就XX县区农村的现状而言,由于受资金和季节等方面的限制,大多数农民购买春种农资并非一次完成,而是分期分批进行,需多次往返于县城乡镇
走村串户农资销售行为在质量和价格有保障的前提下,使农民在家门口即可买到称心如意的农资商品,广大农民无疑是举双手欢迎的
二是促进了农资市场的竞争,为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
无论是本县的农资经营者,还是临市县或外省来的农资者,只要具备合法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到XX县区进行走村串户式的农资销售,在政策上应不予以排斥
剔除易发生售假售劣的因素,合法的走村串户销售农资行为有利于形成较充分的市场竞争,从而形成农资商品价格的进一步下降和商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使广大农民消费者从中获利
(二)走村串户农资经营行为带来的弊端
一是为工商农资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因为这些走村串户的农资经营行为没有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