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签署中电子签名的运用及风险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已从春节前持续至今,企业虽然已陆续复工,但绝大多数都采取了远程线上办公的工作模式,这对企业运行的协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中,电子合同作为办公流程数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新一轮的增长需求
那么,电子合同该如何签订才合法有效
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如何确认
如何在电子合同签署和电子签名使用中规避风险
在出现争议和纠纷时,如何有效举证
实践中此诸多方面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电子合同使用者关注的问题
为此,笔者结合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进行如下分析,并与大家分享
一、什么是电子合同1999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第十一条明确了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表现形式属于书面形式,因此可以确认从合同分类来讲,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
但从其签订方式、意思表示的载体来讲,其又存在不同于传统纸质合同的特性
即其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的意思表示均利用电子通信手段,以数据电文为载体来实现
随着电子商务及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关于电子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不断制订和完善,如《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等
其中,对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电子商务法》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和确认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18年10月1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电子合同基础信息描述规范》、《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规范》三项电子合同国家标准在全国施行,这是首次针对电子合同制定的国家标准
根据《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第3.1条对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