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
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