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协议签订地点:北京签订日期:年月日1公司增资协议甲方(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新股东增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一(原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二(原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系甲方股东,合法持有甲方股权。其中丙方一持有甲方股权,丙方二持有甲方股权。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向甲方增资万元,取得甲方增资后的股权。丙方作为代表甲方股权的股东,同意甲方增资并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在本协议中,除在正文中定义的词语外,以下词语具有以下含义:()丙方指丙方一与丙方二的合称。()交割日指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增资款之日。()过渡期指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之间2的期间。第二条增资方案本次增资价格根据甲方经审计的净资产价格确定。具体为:根据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年月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号《审计报告》(附件一),截止审计基准日,甲方经审计的净资产价格为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甲方增资万元,其中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乙方本次增资,取得甲方增资后的股权。本次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至万元。甲方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合计第三条增资先决条件各方同意,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乙方书面豁免一项或多项的除外)为前提:()甲方已向乙方提交甲方股东会批准本次增资的决议,以及全体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甲方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全部信息;()甲方已向乙方提交书面承诺,承诺上述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第四条增资款的支付及变更登记乙方应在本协议第条约定的先决条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项下的增资款一次性转入甲方的公司账户。上述甲方公司账户信息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各方同意,乙方自交割日起即成为甲方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甲方办理包括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任何有关本次增资的变更手续,不影响乙方根据本条的约定成为甲方股东。甲方应在乙方缴付全部出资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将乙方登记于甲方股东名册,并根据本次增资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甲方应在乙方缴付全部出资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对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行为提供必要协助。第五条过渡期3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或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及丙方不得:()增加或减少甲方的注册资本;()宣布分配或者分配甲方的任何股息或红利;()对甲方采取任何合并、分立、中止经营、并购、重组、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其它类似的行为;()变更甲方主营业务,或者使甲方从事其现行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它业;()对甲方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的财产和业务进行出售、租赁、转让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任何账面价值(以体现在经审计账目上的金额为准)超过人民币万元的资产;进行任何单笔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的对外投资或对现有对外投资作出任何安排和任何变动;()使甲方对外举借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的新增借款或者贷款、其它形式的金钱债务和或提供信用保证或者为自身或任何第三人就任何数额的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诱使第三方作出或向其作出、或考虑来自第三方向其作出的与本增资有关的任何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