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协议签订地点:北京签订日期:年月日1公司增资协议甲方(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新股东增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一(原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二(原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系甲方股东,合法持有甲方股权
其中丙方一持有甲方股权,丙方二持有甲方股权
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向甲方增资万元,取得甲方增资后的股权
丙方作为代表甲方股权的股东,同意甲方增资并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在本协议中,除在正文中定义的词语外,以下词语具有以下含义:()丙方指丙方一与丙方二的合称
()交割日指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增资款之日
()过渡期指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之间2的期间
第二条增资方案本次增资价格根据甲方经审计的净资产价格确定
具体为:根据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年月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号《审计报告》(附件一),截止审计基准日,甲方经审计的净资产价格为万元
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元
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甲方增资万元,其中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乙方本次增资,取得甲方增资后的股权
本次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至万元
甲方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合计第三条增资先决条件各方同意,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乙方书面豁免一项或多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