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按照《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工作原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针对受训对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着眼于增强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着眼于提高科学决策和事故处置能力。——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增强现有基地应急培训功能,创新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积极性,规范培训考评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各类培训教材和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通过培训,使受训对象的应急知识得到拓展,增强危机感,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10年,形成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和事故预防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各类人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为基本内容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实际需要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基地功能和考核评价方法,实现培训管理制度化,保障培训工作质量;对专业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区域和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得到提高。三、培训内容和要求(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掌握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安全培训计划,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开展对本地区领导干部的培训。(二)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指导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