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定稿]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宣传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原则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实行对口接待制度1
凡到部里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的客人和记者,一律由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接待,办公室做好协助指导工作
全县性重大宣传思想文化活动或上级单位主要领导来咸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
因工作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到咸丰开展工作的或上级组织的相关大型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
恩施电视台开具的公函,由县广电局(台)负责接待;恩施日报社开具的公函,由新闻中心负责接待;其他媒体记者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接待
应由县接待办接待的客人,办公室要及时报请县委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及时与县接待办做好衔接工作,接待工作一律按接待方案统筹安排
第二篇: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某某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释义第一条本细则所称公务接待,是指下级单位前来请示汇报工作、与同级单位交流协调沟通、上级单位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等需相应安排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第1页共18页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第四条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
第五条省外兄弟单位来*公务活动一律凭公函安排接待,并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及陪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