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
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
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
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
2.项目前期工作2
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
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
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
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
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
3.招投标管理3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标范围:3
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3
2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
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
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
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
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