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缩短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事业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及附属机构和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各部门”)的基本建设工程实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与分类第3条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归本公司的场地上,按照一个独立的总体设计兴建的一项独立工程,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体
第4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是指项目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各阶段
第5条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按建设性质及规模和重要性分类原则,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按规模和重要性分为大型(投资额≧100万元)、中型(50万元投资额<≦100万元)、小型项目(投资额<50万元)
第三章机构与职能第6条基本建设领导小组作为矩阵型专业管理组织,负责公司的常规性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
职责为:(一)在总裁班子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监督等管理工作
1(二)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决定,拟定基建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基建顺利进行
(四)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基本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五)做好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规范工程管理
第7条总裁办公室作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市级)内和总部常规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及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总裁办公室基本建设职能具体职责为:(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程和规范
(二)编制公司基建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以及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