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的规范管理,约束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三条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第二章岗位责任制第四条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学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第七条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第八条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第九条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系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需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2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第三章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学生会委员会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二、带领学生会全体干部,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三、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四、负责召集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向各系学生会部署工作,听取各系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系开展工作和活动。五、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特别是与各高校的联谊工作,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六、做好学生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加学生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七、对各部门组织活动的经费报告进行审议。八、负责向校团委老师请示及汇报工作。第十一条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协助学生会主席管理并组织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分管工作的任务和主席交给的其它任务,主席不在时代为处理一切事务。3第十二条学生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对校学生会和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负责校学生会干部档案、内部制度、日常事物的管理等,为主席和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同学,是促进校学生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其工作职责如下:一、执行主席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二、完成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经费,档案,所有的材料、檔打印、派发、信件收发等管理工作,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三、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功能。包括协调主席和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干部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管道增强学生会的整体凝聚力,使之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四、做好校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干部培训,为学生会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和评定工作。五、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回馈基层信息,增进校学生会和各系学生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之更好地改进工作,服务同学。六、负责校学生会的各类大型活动和接待工作。第十三条体育部工作职责: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推动校园文化发展的要求。其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校学生会的各项体育活动,创造机会锻炼提高同学们的体育4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二、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全校性体育活动。三、加强与其它兄弟院校开展体育联谊活动,促进校与校之间的交流。四、协助校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五、领导和指导各系学生会体育职能部门的工作。第十四条文艺部工作职责: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艺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的发展。其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文艺活动,创造机会锻炼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二、组织文娱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