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收字()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土地测绘收储中心1年月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土地测绘收储中心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2第二条根据乙方申请,按照国有土地收购的有关规定,甲方代表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实施收购
第二章土地收购范围与补偿标准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宗地位于项目内,土地证号,收购面积平方米(合亩),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房产证号/,收购范围和界址点坐标见本合同附件1
第四条补偿标准如下:鉴于该地块无地上建筑,只对土地部分进行补偿
根据唐山市地产评估咨询中心评定,土地收储补偿单价为/平方米(合万元/亩),确定该地块单位补偿标准(/亩),补偿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
第三章土地交付与补偿费的支付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收购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付甲方,并委托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六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项下宗地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条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甲方同意待该宗土地公开出让后,财政将收购补偿费总3额拨付到甲方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补偿费
第八条土地交付应达到下列条件:(一)交地范围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地上、地下不存在第三人资产,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抵押和查封等行为,无任何法律诉讼纠纷;(二)交地范围涉及的土地、房产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三)交地范围内人员撤离,设备物资搬空,并保证甲方和施工单位顺利出入、施工;(四)交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门窗结构和宗地大门、围墙等按现状保持完好,并随土地一并交付甲方;(五)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