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宁夏隆泰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二四年二月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1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防排烟、通风和空调系统,火灾事故广播、警报装置和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电梯,防供电,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质量的检验要求、检验类别、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消防设施的检验,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爆炸危险场所的消防设施检验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引用标准本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199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7429—1998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1
3检验项目类别本标准检验项目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系统中,对消防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项(关键项):系指直接关系到消防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项(重要项):系指对消防系统的运行质量有重要影响,影响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功能的项目
C类项(一般项):系指对消防系统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同一检验条款中,如检验项目类别相同,只写出检验项目类别号
4检验规则1
1检验类别本标准检验类别分验收前检验和定期检验
2检验项目和抽样比例第1页隆泰华消防1
1验收前检验项目和抽样比例验收前检验项目按检验要求进行100%检验
2定期检验项目和抽样比例定期检验项目和抽样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