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3页表一: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江苏省物价局主体种类主体名称依据条款内容序号名称及具体条款法定主体江苏省物价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第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两级。根据收费项目情况,分别由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和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重要项目须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3《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2004年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5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主管机关,具体工作由其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价格举报中心)依照本规定办理。受委托的执法主体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1《江苏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2002年7月31日省政府令第195号)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承办具体工作。第2页共53页第1页共5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3页江苏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06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令)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江苏省价格监测中心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八条《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第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八条: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价格监测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价格监测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机构及相关业务机构负责实施”。注:主体依据按照位阶依次填写第3页共53页第2页共5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3页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情况表(2.1依据总表)-价格专业法规填报单位(盖章):江苏省物价局序号依据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及修订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5月1日起施行2《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1990年9月16日起施行3《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1997年7月7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年9月11日起施行5《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务院1996年7月6日起施行6《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000年2月12日起施行7《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995年1月25令第4号1995年1月25日起施行8《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1999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1日修订,自2006年5月1日起施第4页共53页第3页共5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53页定》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号令公布行9《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9月29日起施行10《价格评估管理办法》(1996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费[1996]265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1《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1998年10月21日计价格[1998]2084号印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