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考核评分标准指导意见(试行)1负责人与职责(100)(自评/考核得分分)考核要素考核内容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应得分实得分不符合项数备注1
1负责人(20)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扣10分,不清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扣5分,未落实“双基”工作扣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未定期召开会议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不符合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规定的每项扣2分
2方针目标(10)1
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未制定方针、量化年度目标的扣5分,不符合或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扣2分
企业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无签订责任书的扣5分,无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或无年度计划扣2分
3机构设置1
设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未建立或虚设安委会或领导小组扣5分,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5分,101(20)2
小企业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的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二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且取得危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危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安全科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条件扣2分
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