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延期申请材料的组成一、填写完整的企业创建标准化时所选用创建标准的评分表(有修订的以新标准为准),员工总数50-100人使用附件1,员工总数50人以下的使用附件2,员工总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省的评定标准(含通用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加盖公章;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企业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印件;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企业通过佛山市智能安监平台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基本信息(附截图)和近一年的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生产类个体工商户除外)
加盖公章六、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的档案资料(含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课件的复印件、2张以上现场培训彩印照片);加盖公章七、按照有关规定编写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加盖公章)或监管部门备案表;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方案和演练全景照片(2张以上、彩印,微型企业仅提供照片);加盖公章八、企业的安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使用的原材料在达标三年内发生改变的,需补充说明,并制定新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没变的企业须声明
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照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评定项目(权重)评定要素标准分值评分标准备注得分扣分说明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60分)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超越标准范围和有效期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登记
10未依法实施登记,扣10分
△3、从事特种行业或使用特种设备等依法办理规定的相关证照
10完全未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扣10分;部分未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扣5分
△4、禁止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