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页共5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0页共53页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高处作业过程中的管理,防止跌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淮北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第六条、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