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试管理,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总结、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三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
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第四条提倡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第五条凡本院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实践环节的考试或考查,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二章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六条教务部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组织、协调全院考试工作,检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系考试工作则由系主任依照本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系、各教研室要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工作,召开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动员会,明确各项职责,申明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特别是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并认真完成考试的组织、安排、检查等具体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期末考试期间,凡有学生参加考试的系,必须有人值班
第三章考务工作第九条考试时间1.依据校历安排,每学期的最后两周为考试周,原则上期末考试周安排的考试科目不超过5门
其余课程可根据课程结束时间灵活安排考试时间,但须事先报系或教务部进行安排
2.考试日程按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安排
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个别课程因特殊情况需增减考试时间的,须经任课单位领导批准,报教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