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8页第1号《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经2008年3月24日华阴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市长: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第2页共38页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8页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开工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相关审批程序,提高政府工作部门办事效率
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严格规范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二)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三)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二条:市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第3页共38页第2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8页局和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共同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市经济发展局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市经济发展局报送可行性研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