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管理及运用状况自查报告【篇一】救灾资金管理及运用状况自查报告依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运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专注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运用状况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状况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实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专注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难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难共造成径直经济损失2078万余元。依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外套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收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实时充盈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看法。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涌现违规运用救助资金的现象。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状况对于因自然灾难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依据“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三、灾后复原重建资金对因自然灾难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复原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篇二】救灾资金管理及运用状况自查报告为加强对救灾资金运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运用状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21〕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运用状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总体状况1、救灾资金运用合理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运用都严格依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运用都依据镇党委、政府集体争辩,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经过我镇对2020年来全部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依据“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实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专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二、救灾款的收支状况2020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0〕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峻损房修理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修理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0〕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峻损坏房屋修理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1〕5号)安排我镇自然灾难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难(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21〕6号)安排我镇自然灾难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三、存在问题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确定的不规范。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安排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精确具体。四、自纠整改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