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法机关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全市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服务型政法机关”建设,不断强化政法工作职能,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营造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隐蔽战线斗争
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确保政权稳固的意识,善于运用专政职能和多种手段,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对敌斗争和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反恐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二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适时有效地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重拳打击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的多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严打”方针贯彻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重点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健全和完善治安混乱区域、单位和突出治安问题滚动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对突出犯罪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对治安乱点实行挂牌整治,促进治安状况根本好转
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取缔力度,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正确履行执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提高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发展大局是政法工作的政治责任
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化解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