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精品文档兽药售后服务承诺书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兽药管理规定,做到依法经营兽药。2、绝不经营假劣兽药(包括假冒产品,非gmp企业生产的产品,假批准文号产品,不按兽药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的产品,列入地标废止目录的产品等);不经营原料药和人用药;不经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3、建立兽药经营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兽药经营记录,确保兽药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4、自觉接受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兽药出现质量问题,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主要部门开展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共同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表率。承诺单位:承诺人:2015年县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1)承诺单位: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兽药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积极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精品文档2/63/6精品文档结合饲料行业的特点,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作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关于饲料安全、卫生、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本企业经营饲料产品和原料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经营的产品标签符合《饲料标签》标准。三、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饲料经营的条件: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四、不经营下列产品:农业部明令禁止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假冒、伪劣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无《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无《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产品;精品文档4/65/6精品文档广大经营用户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兽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保证所产销的兽药产品和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符合国标;3、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4、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若出现假劣等质量安全问题,本企业愿承担因此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承诺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承诺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