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百商住楼基坑支护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合同编号:基坑支护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共同协商,就大通百货商住楼项目基坑支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一、本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规模、特征大百商住楼,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坑上口东西向长米,南北长米,,平面呈“巨型”布置,开挖深度自然地面以下7.5--9米。三、本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基坑支护方案设计优化和施工。施工包括支护工程的修整边坡、土钉(锚杆、索)成孔、土钉(锚杆、索)制作、安装、注浆、钢筋网片的制作铺设、固定、喷射砼面层、养护、资料整编、试验、检验、垃圾清运、含返沿及贯梁施工)安放导水管及现场配合等达到支护目的等全过程(既:甲方只提供总配电箱以及总水源以外的任何工序的人工、机械、材料及配套和辅助工作的全承包)。(排桩及局部加固的所有工序)成孔、砼的拌制和浇筑、泥浆的配制及沉淀清运、钢筋笼的制作和安装、冠梁及其他附属结构、局部的锚杆及配套构建的所有工序。(贯梁施工包含处理桩头、挖土、钢筋绑扎、模板支拆、混凝土浇筑等全部内容的任何工序的人工机械、材料及配套和辅助工作的全承包)。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竣工日期:2010年月日(遇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五、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1、工程量及单价:1(1)排桩(混凝土灌注桩):桩数根,桩长米,桩径600毫米,桩及冠梁的布置见设计方案。(工程量依据设计及现场完成的合格量并通过项目部签字确认)(2)土钉墙:土钉长度、间距等布置见设计方案。(3)预应力锚索(杆):锚索长度、间距等布置见设计方案。(4)护坡桩及冠梁:1400元/米3;土钉墙(包括采用预应力锚索支护部分)140元/米2取费;护坡桩支护部分面层80元/米2;预应力锚索120元/米。2、本工程为含税价,在甲方给乙方付款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付款,并不予以顺延工期。3、工程量的确认:双方对于工程量应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予以书面确认,若有争议双方可按图纸、规范、实际施工再行计量,也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予以审定。4、本合同价款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设计费、全部工序的人工费(包括加班费)、材料费(含辅材)、设备费、施工生活水电费、辅材费(包括埋件)、机械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含专利使用费及配合甲方优化方案及实施)、技术措施费、加工费、安装费、安装设施搭拆、检查检测费、运输费、二次搬运及进出场费、包装费、不可预见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配套费、施工人员食宿费、竣工图纸费、沉降观测配合、突发事件处理、工程内外清洁费(包括完工清场及合同工程所产生的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成品保护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5、结算方式:采用单价结算的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根据现场实测工作量据实结算。6、合同价款支付基坑回填土完成且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已完成量价款的50%,剩余工程款待乙方提供结算书及竣工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并双方签字认可后付清。六、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对乙方的工作(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现场配合等)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合同文件约定,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调换乙方。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齐备的前提下,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完成时间:开工前3日内完成。(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由甲方负责协调、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2(3)负责提供现场水电(总配电箱及总水源),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生活用水、电费用需单独挂表计量。乙方自备发电机,所产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