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总公司培训费用审批规定为加强总公司培训预算管理,节约行政经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班的申请培训主办部门在培训班召开前,须提前10个工作日以签报形式提出申请,并附“培训班费用审核表”(见附件)
二、培训班审批部门及分工1、培训预算由财务投资部负责审批;2、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审批;3、劳务费用及讲师课时费由人力资源部审批;4、培训班是否举办、参训人员范围、日程安排由申请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培训地点的选择(一)在上海举办培训班的场地选择1、总公司各部门主办的培训,原则上应在上海举办,并按下列顺序选择安排培训地点:(1)黄兴大楼;(2)集团培训中心;(3)因受场地等条件限制无法在上述2个地点举办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其他场所
(二)在外地举办的培训班场地选择培训班在外地举办的,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培训地点应尽量安排在公司或当地政府、企业的培训中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举办;住宿宾馆标准应在三星级(不含三星)以下
四、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培训班费用包括住宿费、餐费、场地费、文具费、材料费和杂费
下列费用标准为最高上限,具体标准由综合管理部结合各地物价水平在此标准内予以核定
(1)住宿费:每人每天140元以内
除总公司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可1以安排单人间外,其余需安排2人入住一间标间
(2)餐费:每人每天90元以内
(3)场地费(含教学设备租用费用、饮用水)70人以上大教室:上海每天1900元以内;外地每天1500元以内
40人~70人教室:上海每天1500元以内;外地每天1300元以内
40人及以下教室:每天800元以内
(4)文具费用培训班所用的文具包括水笔、练习本和牛皮纸文件袋
在上海举办的培训班,相应文具由部门经办人凭签报到综合管理部领用;在外地举办的培训班按每人不高于10元的标准在当在购买
(5)材料费用培训班所有培训材料原则上均使用电子文件形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