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编号:171701012总学时数:40学时学分:2
5学分一、考试对象修完本课程所规定的法学本科专业学生
二、考试目的本课程考试目的是检验学生对《国际私法》课程知识的掌握状况,督促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复习和巩固,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三、考试要求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的法学必修课程,要求学生知道《国际私法》这门学科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性质、地位及学科发展状况;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主要制度,具备一定的分析、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内容与要求考试的内容指教学大纲中要求教师讲授的全部内容
上述内容要求按章分为认识、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七个层次进行说明,考核知识点应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有所侧重,在突出重点的同时,要注意内容的覆盖面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论1、考试内容:①国际私法调整对象;②调整方法;③法律渊源2、考试要求:记忆国际私法的定义,理解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性质、国际私法的体系、掌握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1、考试内容:国际私法的各种学说2、考试要求:理解、分析、评价国际私法的各种学说:即法则区别说、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孟西尼国籍法学、斯托雷的属地学说、戴“既得权说、库克的本地法说、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了解国际私法的立法历史及中国国际私法的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1、考试内容:①自然人的国籍、住所;②法人的国籍、住所;③国家豁免;④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⑤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2、考试要求:理解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特殊性,国际组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方式,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准确认识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准确应用国家豁免、政府间国际组织豁免制度
第四章法律冲突1、考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