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研究摘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施行,违约方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这一法律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是对解除合同的主体权利的讨论
探讨违约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合法性、行使条件和法律后果,该研究将对我国解除合同的理论研究发挥重要作用
并据现有法律空缺以及实践中可能造成困境并提出完善建议;最后在结论部分,牢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及相关规定,对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研究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
关键词:民法典;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一、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概述(一)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提出我国最近颁布的《民法典》中第580条规定,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即违约方有权依法或根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权利主体是“当事人”,一般理解为既有遵守合同的一方,也有违反合同的一方
但实际上违约方解除合同权的法律法规或者合约规定所带来的后果及适用仅限于违约方
若违约方按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则其行为会直接消除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限制了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具体法条如下:《民法典》第580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第2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其中第2款规定的违约方解除制度是我国民法的重大突破
这是基于合同实际履行的原则,从法律层面上提出了一条走出合同僵局的新出路
三、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研究路径(一)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在实践中的困境第一个困境是法院判定合同能履行,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