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一轮简约版教案: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一、了解《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背景:1、13世纪,英国议会制度基本形成,以《大宪章》为依据,要求限制王权
2、新航路开辟以后,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控制了议会,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宣扬君权神授,和议会发生矛盾
爆发:1640年革命爆发
(二)《权利法案》背景:1688年光荣革命,议会取得胜利
内容: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确立议会主权,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权、军事权等方面限制了国王权利
意义: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明确限制,它标志着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
影响:“光荣革命”后,英国的贵族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实行集体统治,统治方式从人治走向法治,英国社会从此进入第期稳定发展时期
(三)责任内阁制的形成1、内阁的含义:内阁原来是指国王召集亲信大臣商议国家机密的秘密小房间,后来指决议国家大事的最高行政班子
2、首相制度的形成
18世纪,“首相”产生,国王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
第一任首相:1721年沃波尔
3、确立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制度
4、国王权力的逐渐削弱
5、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让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该党的领袖就是理所当然的首相
6、19世纪中期,责任内阁制度确立
补充:1、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国王是“统而不治”的虚君,是礼仪性的国家元首,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脑,即政府首脑;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与首相由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建内阁及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以代议制为基础,议会掌握国家主权;实行分权原则
2、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
3、32年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