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权责清单应用情况调研报告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际上是权力运行的外部保障,既是对权力的约束,又是对权力运行及其理念的强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加明确指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是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
一、泉州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基本实践2014年以来,泉州市将推行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深耕细作、挖潜赋能,取得一定成效
(一)权责制度体系基本形成2014-2017年,历时四年,泉州市全面梳理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编制权责清单事项9
7万余项,实现一张清单涵盖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权责一致的行政职权体系初步建成
2019-2020年,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泉州市再次启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新修订工作,其中:涉改的35个市直政府部门和在党委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5个挂牌重新梳理权责事项6759项,与原清单对比,实际增加703项、修改4258项,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泉州市结合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编制,强化权责清单基础作用、细化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中标准,进一步改进优化政府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瘦身”工作
2016年,按照“麻烦留给审批机关、便利留给申请人”原则,在全省率先开展申报材料清理规范工作,对721项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所需的11091项申报材料严格依法进行清理,砍掉各类不必要申报材料900件(其中证照证明类541件),清理规范1352件
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肯定,并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32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