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务局学习新修订《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县地税务局学习新修订《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xx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当前,举国上下党员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党内两新法规的热潮
作为一名基层税务纪检组长,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部门实际,下面就与大家一起交流谈谈我一些粗浅的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意见:一、深刻领会修订《准则》和《条例》的目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准则》修订完善“尺度大”,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
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第1页共3页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而在xx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