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称:运营与资金,占公司股份的股东名称:运营与资金,占公司股份的股东名称:技,占公司股份的股东名称:技,占公司股份的股东名称:技,占公司股份的股东名称:运,占公司股份的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第一章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国内零售、批发(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占公司股份比例第四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其所认缴的股权,从事对应的工作;(备注:股东如不能履行其从事的相应工作,经股东会商议讨论,股东股份投票通过率达到50%以上,有权降低其股份;如情节严重者,有权撤销其股东身份并收回其股份,股份交由股东会管理)(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两年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100%被公司收回,并由股东会管理
)(5)股东离开公司,不可以带走公司任何资料信息和财产;如因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