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务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第一条党务政务公开评议工作按照实事求是、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第二条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一)评议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具体的公开项目和内容,遵循真实公正的原则,对党组织的重要活动、重要决策和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检查,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客观公正
(二)评议公开的形式是否可行有效
从公开的实际效果出发,检查是否有效利用公开的载体
对每一项公开的内容,评议小组检查公开的方式、范围和效果,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公开载体,扩大对社会的公开面,力求做到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和不违反规定政策的都应公开,督促有关部门尽量保持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三)评议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凡是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首先提供资料(电子文件),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审,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开
评议小组对上述公开的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对违背操作程序,及时进行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予以责任追究
(四)评议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根据各种公开内容的性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针对性地研究,确定具体的公开时限
按年度公开的要保持其相对固定性;按季度公开的内容,必须定期更新;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得拖延
(五)评议公开的信息反馈是否及时办理
对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建议和信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都必须在半个月内及时处理,能回复的及时回复,有些不能在半个月内回复的问题,应予以说明
评议小组将不定期地抽查反馈情况
第三条党务政务公开的评议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政务公开评议员的意见建议
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评议,对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及时评议,对重大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第1页共7页难点问题处理情况要随时评议
第四条评议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