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1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辅导员岗位设副科级、正科级、助理级、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岗位,其中正处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3%,副处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5%,助理级辅导员岗位职数原则上不高于一线专职辅导员总数的7%,科级辅导员岗位职数不作限制
第三条处级(含助理级,下同)辅导员在任期内享受相应职级待遇,离开辅导员岗位,职务自行免除,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处级(含助理级)辅导员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在辅导员队伍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聘任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晋升科级辅导员,须能够认真履行《陕西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所负责的学生稳定,未发生责任事故,各年度考核等次应在“二等”及以上(经组织认可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
且满足以下条件:(一)副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完整word版)陕西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及聘任暂行办法21、见习期满一年;2、见习期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论文
(二)正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1、任副科级辅导员2年以上;2、任正科级辅导员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