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是组织理论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标志着古典理论走向全面的成熟和完善
韦伯本人也因此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其代表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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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种合法的组织形式马克斯·韦伯从学理的角度,设计出了一个普遍适应的理想组织模型——“官僚制模型”
他认为任何组织的存在都是靠权威来维护的
他认为有三种合法的权威,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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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合法的权威是:一是基于习俗惯例的传统型权威,如封建世袭制;二是基于领袖个人超凡魅力的神授型权威,它是以个人崇拜为基础的;三是基于法律和社会契约的合理——合法型权威
基于三种权威而形成的三种组织类型分别是传统型组织、神秘型组织、法理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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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型组织传统型组织最基本的特征在于:统治者不是“上司”,而是个人的“主子”,他的行政下属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官员”,而主要是他个人的“仆从”;属下行政管理人员与统治者的关系也并非一个组织团体内事务上的职务责任,而是一种奴仆式的个人忠诚
统治者对其仆从们具有绝对的命令权力,但在实践上,他们的权力同时又受到来自传统习俗和惯例的限制
世袭的统治者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的臣民的善意,臣民善意的丧失将宣告他的统治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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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型组织或魅力型组织神秘型组织或魅力型组织的合法性基础在于:统治者的个人魅力或“克里斯玛”(charisma)
即统治者所具有的吸引追随者和信徒们的神力,以及后者对于前者自愿的服从和虔诚的信仰
个人魅力型权威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最不稳固、“非常态的”统治形式,这不仅因为它缺少理性的、稳态的组织机构和它本质固有的反经济性,而且还由于个人魅力是一种天赋,它内在于非凡的、在生活中偶尔出现的个性之中,所以它不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