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为统一规范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时间,确定20XX年为市直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年,对于20XX年1月底前任期届满尚未换届的党支部(总支),要及时进行换届;对20XX年年底前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总支),顺延至20XX年换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是:1.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1)确定换届选举时间;(2)确定党员大会(代表大会)议程;2.书面向上级党(工)委请示。(1)召开党员大会(代表大会)时间及主要议程;(2)下届党委、纪委委员、正、副书记名额(召开代表大会的,包括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3)选举形式。3.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讨论下届党委、纪委班子初步入选;并与上级党(工)委通气,得到原则同意后组织实施。4.换届选举筹备工作:(1)起草文件,通知所属各支部,按所分配的名额选出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的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1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2)起草工作报告(包括党费收缴、使用情况);(3)拟定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4)拟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必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第1页共8页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5)印制选票(党委、纪委各两套);(6)准备票箱;(7)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召开党委会(1)讨论工作报告;(2)检查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情况6.召开支部书记会议(1)通知换届选举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2)部署换届选举的教育内容,教育内容主要是:①民主集中制;②党员的权利与义务;③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计划、要求等;(3)征求对工作报告的意见;(4)布臵酝酿候选人工作。候选人人选可以自下而上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党委提出建议名单,交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后,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27.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的程序是:(1)清点到会党员(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党员或代表数,实际人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党员大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方能进行开会选举。(2)主持人宣布党员(代表)大会开始(主持人通常是党的委员会的一位副书记);(3)奏(唱)《国歌》;(4)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做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第2页共8页(5)议程有安排讨论时间的,可分组讨论工作报告;不安排讨论的,可紧接着进行大会选举。(6)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大会选举的程序是。①再次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②通过选举办法;③推荐(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被选举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④宣布并介绍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情况(应有20%的差额数);⑤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⑥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3⑦监、计票人清点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