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安市2008年春季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申报,拟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80名工作人员
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主要面向2008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泉州市户籍或泉州市生源,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为南安市户籍或南安市生源
特殊专业人员不受地域限制
三、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没有违反计生政策;6、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7、报考乡镇计生服务所职位的考生必须在招考单位服务满5年;28、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9、个别职位有其它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公布的资格条件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四、报名㈠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11日8时-17时
㈡报名地点: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检察院三楼)
㈢报名要求:1、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原件报考,但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
除200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还应提供计生证明
2、非普通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