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关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充分发挥村级各种组织的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整体合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行监督机制1
建立高效运行的领导机制
发挥村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村级组织依法依规充分发挥作用的基层治理模式
健全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
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群联席会议制度,集思广益讨论决策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深化完善“五议三公开三监督”村民自治工作法,凡事关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五三三工作法”的有关程序来议事表决、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探索推广村委聘请律师担任“法制副主任”、“农村法律顾问”做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要进一步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办法,在公开内容上要突出真实性,对发展党员、党员党费交纳、村级财务收支、村集体土地征用划拨开发、村集体经济收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扶贫救灾物资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安排落实等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全面公开,防止公开内容避重就轻,流于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突出多样性,采取公开栏、广播、会议、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公开时间上要突出时效性,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阶段性重大问题和多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点题公开的内容要随时公开
群众对公开事项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建立阳光透明的监督机制
构建以民主公开为主要形式、落实村民民主监督权利为主要内容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