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乡镇犬类管理亟待加强近年来,随着养犬数量的增多,随之而来的恶犬伤人事件屡屡发生,更有群众因此而丧命
这些都不是耸人听闻的消息,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事例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饲养犬类的居民也越来越多,尤其在农村地区,更是有看家护院的作用,因此乡镇亦是犬类伤人的高发区,值得我们关注与重视
一是法律约束不健全
目前各地区相继出台了《市区犬类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市区的犬类管理工作,属于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而与此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条没有适应乡镇犬类管理的新形势
乡镇犬类管理缺乏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法律规范
二是不文明养犬危害大
乡镇中犬类以散养居多,有些农户家中以及外来人口聚居区都放养多条犬只
这些犬类警觉性高、攻击性,且基本没有注射防疫针,一旦有居民被咬伤可能会危及生命
农村地区有些乡间小路比较偏僻,一旦被犬类袭击很难得到帮助与救援
由于对犬类饲养的不重视和不文明饲养,犬类粪便随处可见,犬类繁殖不节制,犬类疾病不医治,犬类伤人赔偿难,种种这些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和不和谐,并给我们创建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等抹黑
三是犬类管理困难多
犬类管理以市区为主要管理区域,乡镇推行的时间晚、基础低、困难多
市区成立犬类管理中心后管理机构职责比较明确,而乡镇以属地执法中队为管理力量,缺乏专业性工具和技术指导
乡镇居民碰到犬类伤人事件后往往先拨打110,110接警后再转联动平台通知执法中队,再加上乡镇区域广,有些求助举报较难描述出准确位置,在处理时间上和效率上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捕获咬人犬只后如何处置,是否通知认领,如何协商后续赔偿等问题都有待解决
为此,基层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乡镇犬类管理迫在眉睫,唯有相关立法的完善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特别是在犬类饲养规范、扰民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