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角管理细则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规则:借阅者1、本图书角只限于学生会内部成员借阅,不可代外面的同学借阅,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角工作人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2、图书角的借书时间:每周一—周五中午11:30—12:00。3、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如有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两本,结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亏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4、借阅时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禁止大声喧哗。5、读者必须爱护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6、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8天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1天内归还。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如果到时间不还,一个月内不准借书。7、读者借书,由本人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填写姓名、书名、借书日期、所在部门。还书时,须由图书角工作人员写上还书日期注销。图书角工作人员职责1、本图书角设立图书管理员对本图书角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并整理为《图书目录》。2、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及借阅者姓名并签名。3、及时索还到期不还的书并对借阅者提出严肃批评,对丢失的书做好登记和注销工作,并要求丢失原书的同学照价赔偿或重新买一本一样的。4、对其他无故丢失的书,管理员交代不清丢失原因也要照价赔偿并取消其管理资格。5、图书管理人员应按时值班,讲究职业道德,热情为人找书,为书找人,欢迎读者监督,共同搞好图书服务工作。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习部所有校学生会学习部2008年10月20日中州大学学生艺术团章程总则中州大学学生艺术团是隶属于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组织,并依靠全校师生开展工作,是校团委、学生会的得力助手。中州大学学生艺术团的宗旨是: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广大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团结同学、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积极、活泼、有效地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第一章任务第一条领导艺术团团员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二条坚持以培养和锻炼艺术团团员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艺术团团员,以学习和锻炼为中心,促进各艺术团团员的全面发展。第三条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宗旨经常组织举办一些有益于团结同学及促进同学健康成长的课余活动。第四条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艺术团团员表演水平、舞台经验。了解本校文艺工作意向,协助学校进行艺术教育等文艺工作。第五条促进团员之间、团员与教师之间的团结。培养团员完善的自我个性、积极向上、勇于展示自我艺术才华的能力。第六条积极举办各项能从多方面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的文艺活动。第七条提高全校同学的艺术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促进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同学们的艺术文化修养。第二章团员第八条凡取得中州大学学籍,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有一定特长,热爱各项课余活动,有严格的纪律性,承认本团章程者均可成为本团团员。第九条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团员对艺术团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二、团员有参加团委、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的权利,并可以使用艺术团提供的一切设施和设备。三、团员有权利和义务向艺术团团长建议:批评和辞退违反艺术团宗旨、不能完成各项任务、不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的其他团员。四、团员有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决议的义务。五、团员有对本团发展、提高,提出建设性建议的义务。六、团员有积极参加校内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的义务、七、团员有维护本团利益和名誉,为本团服务的义务。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条中州大学艺术团团长即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是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委员会选出,对艺术团直接负责,任期一至两年。第十一条中州大学艺术团可选举副团长若干人,各组负责人各一名,经艺术团团长提名、考核。各负责人直接对团长负责,并协助团长工作。第十二条中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