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面点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西式面点师
1.2职业定义运用不同的操作技术、成型技巧及成熟方法对主料、辅料进行加工,制成西式风味面食、点心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西式面点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经验,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或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和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应取得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1.7.3培训场地设备应有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室内卫生、照明、通风、防尘条件良好,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1.8.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1.8.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