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前言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涉及散装石油、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的储存,从储存场所、储存安排商品的养护与储罐区管理、出入库管理、防雷防静电、污染物控制,应急措施和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公安局、化工部标准所、宁波港务局、南京港务局、山东岚山港务局、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亮、朱水林、李立贤、封和庆、梅建、付兰先、夏宗让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存放在储罐中的散装石油和散装液体化工产品(以下简称散装液货)在港口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港口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GB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3348—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T15626—1993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16994—1997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96—93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