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摘要】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存在无效宣告程序跨度时间过长、专利权无效争议行政诉讼导致司法失衡等问题,为了使我国无效宣告程序更加严谨和规范,提高诉讼效率和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利益,本文通过法律基本理论分析我国专利法的完善过程,从专利权无效争议诉讼中地位之再确定、法院权力扩张以及设立专门法院等这几个方面给予建议
【关键词】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无效抗辩近年来,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法律逐渐完善
在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单位和个人的重视,因此,申请专利权成为眼下最热门的法律手段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在生活中,我们发现,专利权实际上在有些情况下让某项技术或者发明在得到专有授权后又同时具有瑕疵,使得相对关系人的权益受到侵害,这样相对关系人就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即专利权的无效抗辩
因此,本文讨论的重点就放在了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方面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概述(一)专利权无效的概念与历史沿革1979年3月,国务院委托国家科委成立专利法起草小组,着手起草专利法
在最初的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激烈地讨论了我国是否应当建立专利制度
在有关部门专家向国务院提出专门汇报之后,国务院随后作出决定:“从全局和发展的观点上看,我国应该建立专利制度
”一九八三年12月,国务院第一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审议《专利法草案》
最终在第二年的三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这部集上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明决策,众多领导、专家呕心沥血而制定的法律,在长达5年多的反复修改和纠正完善之后,最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在中国诞生,同时也让全世界看到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决心
本来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专利法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中诞生,该专利法的诞生,即标志着我国专利法甚至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
紧接着在一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