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商合同书中域服饰公司合同系列中域服饰总代理合同书中域服饰有限公司总代理合同书编号:东莞中域服饰有限公司代理业务第号文件甲方:东莞中域服饰有限公司(合同中简称“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鉴于乙方接受甲方“中域”品牌的特许经营理念及诚意提出的代理申请,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在区域范围内代理经营“中域”品牌系列服饰达成一致,签约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详细了解并同意遵守,并于东莞虎门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合同期间提供“中域”服饰商标给乙方作名称标识之用;并协助乙方策划、设计、装修专卖店铺;合同期内,如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甲方不再在乙方代理区内另设代理商
2、提供产品给乙方,并按零售价的52%起优惠售与乙方:1)、乙方定购“中域”货品的结算折扣:“中域”货品按吊牌零售价的5
2折供货,按出货价的16%返利给乙方;“中域”配衬品按吊牌零售价的6折出货,按出货价的12%返利给乙方
2)、双方一致同意,特惠推广款(特价款)不按以上折扣计算,但甲方必须在订货会上明确结算价
3、对于乙方于2005年夏季订购的货品甲方给予乙方全退的优惠政策,此后不再享有退货的政策;属质量问题的货品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确认为次品后可100%退回,次品的退货期限为下季货品上第1页共10页市前十天,逾期不退
4、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宣传品、广告书、灯箱片及推广物料等物品;为乙方提供专卖店统一使用的制服和其他物品,费用由乙方支付
5、甲方允许乙方在______区域内发展“中域”专卖店,并提供特许专卖合同
6、甲方需对专卖店店铺位置进行考察,并对新开专卖店进行指导和服务,甲方工作人员对专卖店考察及指导服务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被考察方承担
(二)乙方的法律地位、责任与义务:乙方的法律地位:1、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