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将成为新常态
近年来,**区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强化执法为民意识,转变执法方式,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执法环境,推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得以较大提升
一、主要做法(一)夯实基础,强化执法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明确法制和执法工作部门,由局调研室具体负责法制和执法日常工作,配备法制员,确保执法工作有人抓、能落实
二是签订执法责任书
由局领导与各执法部门、执法部门与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执法内容、要求、责任人及奖惩制度,推进执法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三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制定了《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司法局工作规则》、《分析研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重大决策前须邀请律师、专家参与咨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制度
要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报备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五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
进一步梳理确定司法行政执法职能,规范编制权力目录,对“权力清单”进行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权责一致,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着力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了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等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成立应急处置大队及分析研判委员会,制定分析研判委第1页共6页员会议事规则,推进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