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中国企联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企业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20XX年12月18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两会合署简称中国企联)在XX省XX市召开了《全国企业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
会议主旨是: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主要是请各省、市、区企联介绍交流企业维权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推进企业维权立法的进展情况,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企业维权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
国际劳工局理事、中国企联执行副会长陈兰通,中国企联执行副会长、XX省企联会长黄文麟、中国企联副理事长、雇主工作部主任刘鹏和XX市政府领导等
有30多个省、市、区和部分地级市企联的领导和雇主工作部负责人及新闻单位共约百人参加了会议
陈兰通作了主旨报告,主要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他首先介绍了联合国劳工局第309界理事会的情况
这次会议于20XX年11月4日至18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
有56个成员国的政府、工人和雇主三方理事、副理事约350多名代表及国际劳动局各专业委员会官员出席会议
我国政府、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联三方代表作为理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兰通同志说,我国现在推动的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其来源就是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迄今已有90多年了,它是联合国成立后负责劳工问题的国际机制,是通过立法(制定国际公约)等运作方式,协调解决有关劳动关系协调、劳工标准、禁止童工、反对强迫劳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对话等国际劳动领域面临的问题
概括地说,劳工标准、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对话,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四大支柱
这个组织与联合国其他机构不同,其根本特征就是“三方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