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违约责任教学目的:通过讲授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不可抗力免责本章重点和难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概念一、违约责任概念、特征责任是违反义务的结果。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是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二、一般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不存在法定的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第二节违约行为一、概述违约行为,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客观表现。没有违约行为,就不会有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就成了空中楼阁。违约行为的表现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二、重大违约与轻微违约重大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而使相对人的主要利益不能得到满足。轻微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使相对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但并不影响受损害人从合同中获得主要利益。三、预期违约违约行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一)概念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至或者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能履行合同。(二)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1、违约的时间不同2、违约的形态不同:实际违约的形态有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预期违约一般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3、实际违约已经是一种现实,预期违约是一种现实危险。(三)预期违约的表现1、明示毁约(1)毁约是自愿地、肯定的、并不附条件地提出毁约的表示。(2)毁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为根本违约。(3)明示毁约需无正当理由。(4)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2、默示毁约(1)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2)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的预见须有确切的依据。(3)被要求提供履行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恒通商场与瑞达电器集团于某年11月份订立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由瑞达电器集团于第二年的5月底交付立式空调500台给恒通商场,每台价4000元,恒通商场向瑞达电器集团交付30万元定金。第二年3月,气象部门纷纷预测今年将持续高温,瑞达电器集团的立式空调被订购一空,且订价达4500元每台。3月底,瑞达电器集团给恒通商场发了份函,声称无法履约,要求取消合同。恒通商场为了防止瑞达电器集团向他人交付货物,于4月2日将瑞达电器集团诉至法院,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如不实际履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其利润损失,以及支付违约金。瑞达电器集团辩称,合同未到履行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案例8-2-1某年2月,某大学教师谢某将自己编写的一本专著自费委托某出版社出版,急着评职称要用。双方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规定:出版社负责出版并印刷,书稿交付出版社后四个月内出书,谢某共支付出版和印刷费22000元,交付书稿时先预付定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谢某如约支付了5000元定金。同年3月,出版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出版社经营管理混乱,有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于是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出版社无限期停业整顿。同年4月,谢某获悉情况后,遂向出版社要求解除出版合同,遭到出版社拒绝。出版社声称:该专著已列入出版计划,书号也已安排,一旦停业整顿结束,便会立即安排出版工作,如谢某执意解除合同,将构成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争执不下,遂诉诸法院。四、实际违约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当事人不履约合同义务或者履约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一)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能够履行而单方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其既可是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给付义务,也可是拒绝受领对方的给付。(二)履行不能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三)不适当履行主要指标的物的质量含有瑕疵,也可以指履行的数量、规格、方法、地点等不符合要求(四)履行迟延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