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第21卷第2期消费经济XiaoFeiJingJiV01.21No.2Apr.2005从消费税的设置目的谈我国消费税改革口何志静(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广东广州510632)摘要: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改设置的税种,设置目的是为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收入
经过十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的现行消费税制在一些方面已经与其设置目的不相符,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的消费税制进行改革,更好的发挥消费税的特殊调节作用
关键词:消费税;设置目的;消费税改革中图分类号:FSl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682(2005)02-0031-03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收入
其基本法律依据为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在开征消费税的这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使得现行的消费税制出现了许多问题,不能很好的与其设置时的目的相契合
我们的税制改革应该在充分认识和认真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等因素对消费税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和更新
本文就此做一粗浅的探讨
一、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1.课税范围与税率我国现行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11个税目
现行的消费税制在确定征税范围时,主要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经济政策、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国外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以及财政收入的需要
基于这一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影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