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部工程项目顺利安全开展
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0
1考核范围:项目部所有参建员工10
2奖惩实施办法和责任追求制度:10
1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施工运行的,对于确定安装使用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拆卸安全防护设施且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2)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施工队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
(3)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2现场管理及检查(1)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处罚
①生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项一次罚当事人50元
未系安全帽带每次每人罚款20元
如若检查中发现一个班组中有3人以上未戴安全帽或佩戴不符要求将对班组负责人罚款100元
②凡班组长违章指挥或班组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服从安全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100元
③工作现场发现酒后上岗作业者责令回宿舍休息,按旷工处理,罚款50-100元,并追究班长责任
因酒后上岗发生事故者后果自负,其班组长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④凡施工人员将装载机、翻斗车、挖掘机等厂内机械设备当交通工具乘坐的,每次罚乘者20元,机械操作手50元
⑤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无证上岗或串岗作业的,非专职电工随意接电的,每人次罚款50元
⑥髙处作业时,向下抛掷东西,每人每次罚款50-1